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鳳山城隍廟,又稱作鳳邑城隍廟、鳳山縣城隍廟,位於曹公國小後方,鳳儀書院旁,距今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,與高雄市鳳山區的龍山寺、雙慈亭、開彰聖王廟並稱為「鳳山四大古廟」。

最早創建要追朔自清康熙五十七年(西元1718年),鳳山知縣李丕煜在興隆庄北郊(今高雄市左營埤仔頭)興建城隍廟(即今左營的舊城城隍廟),卻因清乾隆五十一年(西元1786年),台灣發生民變「林爽文事件」,鳳山縣治遭受戰火摧殘,因此縣治遷移至新城(今高雄市鳳山區),遂後清嘉慶五年(西元1800年),知縣吳兆麟於新城的鳳儀書院旁重新建造新廟(即今鳳山城隍廟),並在廟內立了一座「忠節流芳」石碑,以紀念於「林爽文事件」殉職的前知縣湯大奎、湯荀業父子與其他文武百官,頗具有歷史上的價值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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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日治時期,鳳山城隍廟曾被總督府徵收當作陸軍病院使用,遷出時已經殘破不堪。經過漫長的歲月,城隍廟多次翻修,保留下來了時代背景下的建築面貌,外觀雄偉莊嚴,內部精雕細琢,被薰黑的樑柱與牆壁,可看出本廟香火鼎盛,信眾絡繹不絕。

據傳城隍爺是眾多神祇的總稱,各神祇的階級與古代時的行政體制相同,分為縣、府、省、京師等級,縣城隍尊稱為「顯佑伯」或「霞海城隍」,府城隍尊稱為「靈應侯」,省城隍尊稱為「威靈公」。「城隍」神祇為生前有德者,壽終後受命於玉皇大帝,擔任「城隍」一職,掌管陰陽兩界,處理現世到來世的所有事情,賞善罰惡分明、有求必應,因此深受人們的敬畏與虔誠信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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鳳山縣城隍主祀「顯佑伯」,還有供奉文武判官、廿四司、七爺八爺范謝將軍等神祇,後殿祀奉十殿閻王、東嶽大帝。「城隍」兩個字的原意是指城廓與護城河,後來延伸指城池的守護神。在《禮記禮運篇》記載:「天子大腊八,水庸居第七」,意指每年歲末天子需要祭祀八位神祇,其中第七位祭祀的神祇就是城隍(水庸),顯示城隍在古代祭祀之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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廟宇有三大特色,是來到鳳山城隍廟不容錯過的景物。位於門口守護的神獸"石獅子"-源自於已被拆除的鳳山神社高麗犬(狛犬),留下了日治時期的痕跡,讓傳統中國建築之中,帶點日本味道;進入廟內抬頭可見的「你來了」木匾額,表示人生早晚都要向城隍爺報到;「大算盤」古文物,則表示城隍爺會算出人一生的功過善惡,警惕世人要行為端正,勿作惡害人,具有教化民眾的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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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鳳山市鳳明街66號
電話:(07)746-8360
營業時間:早上09:00~晚上08:00

(文/涂繼珊  圖/日青創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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